乡镇联络处、界别活动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政协汉寿县委员会
关于印发《乡镇联络处、界别活动组
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汉政协发〔2014〕2号
县政协各委办室,各乡镇联络处、界别活动组:
为规范各乡镇联络处、界别活动组工作,推进各处组卓有成效地履行职能,经政协汉寿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各乡镇联络处和界别活动组进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现将《乡镇联络处、界别活动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规范各乡镇联络处、界别活动组工作,推进各处组卓有成效地履行职能,经政协汉寿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研究,决定对各乡镇联络处和界别活动组进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现将《乡镇联络处、界别活动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政协汉寿县委员会
2014年3月26日
2014年3月26日
乡镇联络处、界别活动组工作
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政协章程》、《中共湖南省委转发<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关于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湘发〔2014〕3号)和《中共汉寿县委关于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实施意见》(汉发〔2010〕4号)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书记谭本仲同志在县政协八届三次全会闭幕式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和量化乡镇联络处、界别活动组年度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处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乡镇联络处和界别活动组深入开展政协工作,推进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考核内容
(一)对乡镇联络处考核
1.乡镇党委重视。乡镇党委高度重视政协联络处工作,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研究联络处工作,通报工作情况。保障政协联络处工作经费,落实和建设好规范的办公场所。充分发挥联络处和政协委员作用,就有关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问题认真听取联络处意见。认真研究形成联络处年度工作要点,并以乡镇党委的名义发文。
2.积极开展活动。乡镇联络处认真组织政协委员开展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政协工作的论述、《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关于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规定(试行)》(湘发〔2014〕3号)和县政协八届三次全会上县委书记讲话、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的学习,并将学习情况形成学习总结报告上交。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委员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委员参加“我为‘推进二次创业,建设滨湖强县’献一策”活动,组织开展二次以上的视察、调研、评议活动,组织委员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扎实开展奉献爱心、扶贫帮困等活动。
3.文史与宣传工作。积极完成政协信息宣传、理论研究、报刊发行和文史征集任务。
4.规范日常管理。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按时、认真参加政协会议和有关活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健全,资料整理规范,委员遵纪守法。
(二)对界别活动组考核
1.组长所在单位重视,将政协工作纳入组长个人岗位责任内容,保障组长履职条件。
2.积极开展活动。认真组织政协委员开展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政协工作的论述、《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关于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规定(试行)》(湘发〔2014〕3号)和县政协八届三次全会上县委书记讲话、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的学习,并将学习情况形成学习总结报告上交。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委员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委员参加“我为‘推进二次创业,建设滨湖强县’献一策”活动,组织开展二次以上的视察、调研、评议活动,组织委员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扎实开展奉献爱心、扶贫帮困等活动。
3.文史与宣传工作。积极完成政协信息宣传、理论研究、报刊发行和文史征集任务。
4.规范日常管理。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按时、认真参加政协会议和有关活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资料整理规范,委员遵纪守法。
三、考核办法
县政协成立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由刘杰任组长,徐小和任副组长,机关各委办室为成员单位。具体目标管理考核由县政协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各乡镇联络处、界别活动组要在每年11月底前认真总结全年工作,并及时报送县政协办公室。考核工作主要依据平时掌握情况、上报资料和总结等进行评分,如有需要到处组进行实地考核,须经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批准。目标管理考核结果须经县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四、表彰奖励
乡镇联络处和界别活动组分别进行考核,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乡镇联络处设目标管理红旗单位2个、目标管理先进单位7个,界别活动组设目标管理红旗单位1个、目标管理先进单位4个(其中从两个驻外界别活动组评选产生1个先进单位),在县政协全会上予以表彰。
附:1.汉寿县政协乡镇联络处目标管理考核计分表
2.汉寿县政协界别活动组目标管理考核计分表
附1:
汉寿县政协乡镇联络处目标管理考核计分表
附2:
汉寿县政协界别活动组目标管理考核计分表
汉寿县政协乡镇联络处目标管理考核计分表
项目 | 考核内容 | 计分标准 | 考核单位 | 得分 |
乡镇 党委 重视 (20分) |
1.研究政协工作(4分):乡镇党委每年研究2次乡镇联络处工作,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通报工作情况(2分),认真研究形成联络处年度工作要点,并以乡镇党委的名义发文(2分)。 | 未及时向县政协网站上报活动信息稿件(含照片)的不记分 | 各联系委办 | |
2.协商重大问题(4分):乡镇党委政府就有关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问题认真听取联络处意见。 | 未及时向县政协网站上报活动信息稿件(含照片)的不记分 | 各联系委办 | ||
3.切实保障和落实乡镇联络处工作条件(12分):规范办公场所(4分),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原则上不少于1万元(6分),积极支持联络处开展视察、调研等履职活动(2分) | 无办公场所的取消评先资格,办公场所不规范的扣4分,基本工作经费无保障、不落实或少于1万元的扣6分,支持设立委员工作室的奖10分 | 各联系委办 | ||
积极开展活动 (47分) |
4.组织政协委员开展活动(10分):全年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或组织委员学习四次,有会议或学习记录(2分);调研或视察二次,有方案、报告(5分),组织开展对乡镇政府干部或站所工作的民主评议(3分) | 会议、学习活动每少一次扣0.5分;调研或视察少一次扣4分,未上报调研视察评议报告的计一半分,调研报告选为大会发言材料加5分。会议、学习、调研、视察活动未及时向县政协网站上报活动信息稿件(含照片)的不记分 | 研究室 | |
5.撰写提案(8分):人平一件提案记5分,人平达一件提案且优质率达70%的记3分 | 达不到条件不记分。被列为重点提案或优秀提案每件加3分 | 提案委 | ||
6.反映社情民意(12分):每年人平上报1篇社情民意信息 | 上报按比例给分;被国、省、市、县采纳的分别加15、9、3、1分,加分不超过15分 | 社情民意 信息办 |
||
7.认真参加“我为‘推进二次创业,建设滨湖强县’献一策”活动(12分),每人上交一篇调查报告 | 调查报告被采用的每篇奖2分 | 办公室 | ||
8.热心公益事业(5分):组织委员积极向爱心基金捐款,或积极组织政协委员参与其他公益活动 | 经科委 |
项目 | 考核内容 | 计分标准 | 考核单位 | 得分 |
---|---|---|---|---|
文史与 宣传工作 (10分) |
9.积极完成报刊、学习资料的发行任务(5分) | 按完成比例记分 | 研究室 | |
10.完成文史资料组稿任务(奖分)。报送文史资料每篇奖2分,全会期间委员配合宣传采访的奖1分 | 奖分最多不超过5分 | 文史委 | ||
11.信息宣传工作(5分):上报活动信息或委员风采等信息被县政协网站采用的(已作为“乡镇党委重视”或“积极开展活动”上报的信息除外),每条2.5分 |
提供原件,同主题文稿被多次采用的不重复计分 报道县政协工作或县政协委员事迹,按市、省、国家级媒体采用的,分别加记1分、3分、6分;调研报告被政协报刊刊发的,同比例加分;奖分最多不超过10分 |
研究室 | ||
12.政协理论研究(奖分):撰写上报政协理论研讨文章的每篇奖3分,被市、省、国家级政协或媒体采用的,分别加记2分、5分、10分 | 文稿被多次采用的不重复计算,奖分最多不超过10分 | 研究室 | ||
规范日常管理 (23分) |
13.工作有计划、有总结(5分):年初有工作计划,半年、全年有工作总结 | 每少一项扣2分 | 办公室 | |
14.规范化建设(6分):工作职责、规章制度上墙2分,有会议记录、学习记录、考勤登记2分,资料整理规范2分 | 各联系委办 | |||
15.按时参加会议活动(10分)主任或委员无故不参加政协会议、活动的每次扣5分、2分。主任或委员参加政协会议活动迟到或请假的,每次分别扣2分、0.5分 | 各联系委办 | |||
16.遵纪守法(2分):委员在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或违法乱纪的不记分 | 各联系委办 |
附2:
汉寿县政协界别活动组目标管理考核计分表
项目 | 考核内容 | 计分标准 | 考核单位 | 得分 |
组长所在单位 重视 (15分) |
1.将政协工作纳入组长个人岗位责任内容,保障组长履职条件(10分),其中保障组长政协工作时间2分,纳入组长个人岗位责任内容2分,保障工作经费3分,设立办公场所3分 | 积极支持界别活动组建设委员工作室的加10分 | 各联系委办 | |
2.组长所在单位牵头承办界别活动组活动1次以上(5分) | 各联系委办 | |||
积极开展活动 (47分) |
3.组织政协委员开展活动(10分):全年组织召开委员会议或组织委员学习四次,有会议或学习记录(2分);调研或视察二次,有方案、报告(8分) | 会议、学习活动每少一次扣0.5分;调研或视察少一次扣4分,未上报调研视察评议报告的计一半分,调研报告选为大会发言材料加5分。会议、学习、调研、视察活动未及时向县政协网站上报活动信息稿件(含照片)的不记分 | 研究室 | |
4.撰写提案(8分):人平一件提案记5分,人平达一件提案且优质率达70%的记3分 | 达不到条件不记分。被列为重点提案或优秀提案每件加3分 | 提案委 | ||
5.反映社情民意(12分):每年人平上报1篇社情民意信息 | 上报按比例给分;被国、省、市、县采纳的分别加15、9、3、1分,加分不超过15分 | 社情民意信息办 | ||
6.认真参加“我为‘推进二次创业,建设滨湖强县’献一策”活动(12分),每人上交一篇调查报告 | 调查报告被采用的每篇奖2分 | 办公室 | ||
7.热心公益事业(5分):组织委员积极向爱心基金捐款,或积极组织政协委员参与其他公益活动 | 经科委 |
项目 | 考核内容 | 计分标准 | 考核单位 | 得分 |
---|---|---|---|---|
文史与 宣传工作 (15分) |
8.积极完成报刊、学习资料的发行任务(10分) | 按完成比例记分 | 研究室 | |
9.完成文史资料组稿任务(奖分)。报送文史资料每篇加记2分,全会期间委员配合宣传采访的加记1分 | 奖分最多不超过5分 | 文史委 | ||
10.信息宣传工作(5分):上报活动信息或委员风采等信息被县政协网站采用的(已作为“乡镇党委重视”或“积极开展活动”上报的信息除外),每条2.5分 | 提供原件,同主题文稿被多次采用的不重复计分 报道县政协工作或县政协委员事迹,按市、省、国家级媒体采用的,分别加记1分、3分、6分;调研报告被政协报刊刊发的,同比例加分;奖分最多不超过10分 |
研究室 | ||
11.政协理论研究(奖分):撰写上报政协理论研讨文章的每篇奖3分,被市、省、国家级政协或媒体采用的,分别加记2分、5分、10分 | 文稿被多次采用的不重复计算 奖分最多不超过10分 |
研究室 | ||
规范日常管理 (23分) |
12.工作有计划、有总结(5分):年初有工作计划,半年、全年有工作总结 | 每少一项扣2分 | 办公室 | |
13.规范化建设(6分):有会议记录、学习记录、考勤登记3分,资料整理规范3分 | 各联系委办 | |||
14.按时参加会议活动(10分):组长或委员无故不参加政协会议活动的每次扣5分、2分。主任或委员参加政协会议活动迟到或请假的,每次分别扣2分、0.5分 | 各联系委办 | |||
15.遵纪守法(2分):委员在社会中造成不良影响或违法乱纪的不记分 | 各联系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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