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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规范县城建设秩序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05 21:12:56 【字体:

加强县城区规划管理和规范建设秩序是实施“城镇兴县”战略的得力举措,是建设幸福汉寿的有力保障。

县委、县政府实施“城镇兴县”战略以来,县城面貌日新月异,规划管理渐入人心。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完成了县城第四次(2010-2030年)总体规划编制,启动了沧浪新城控制性详规和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建立了规划建设项目县长办公会研究制度;成立了控违拆违领导机构,组建了联合执法队伍,建立了监管与拆违相分离的违法建筑监管体系和巡查机制,使城区控违拆违工作常态化。同时,通过加强监管和行业自律,建设秩序亦正在进一步走向规范。但毋庸置疑,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有些问题也客观存在,主要表现在:

1.监管矛盾突出。2004年县政府在特殊时期作出了“三个一律”决策,对县城规划区居民新建、改建、扩建私房一律停止审批,客观地说,这对当时县城规划管理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县城区经济快速发展,居民(农民)要求分户建房、危房改(扩)建、改善居住环境的愿望也日趋强烈,但与之配套的措施又未能及时跟进,农民建房和借农民名义建房行非法开发之实却屡禁不绝,该修的修了,不该修的也修了,结果是管理乱套了,规划失控了,群众还有怨气,民间流传新的“三个一律”,即有权的一律修得,有钱的一律修得,有狠的一律修得。

2.违法、违规建设问题突出。县城区违法、违规建设呈数量多、分布广、花样新、蔓延快、易反复、速度快等特点,执法打击难度大。一是非法土地交易仍然猖獗,扰乱了正常的供地秩序,既流失了土地收益,又增加了政府项目征地难度,影响了城市发展进程。二是房产黑市开发屡禁不止,其背后既有层层利益链又有复杂的社会背景,群众戏称房产黑市开发有卖“白粉”的效益,却没有卖白菜的风险。黑市开发的房产因无监管大都质量较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有的一房多卖,侵害了购房者利益,引发了很多纠纷,不仅破坏了县城规划管理,还严重冲击了房地产市场,甚至影响到社会稳定。三是正规报建的建设项目也大多存在违规现象,有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有的不按规划要求施工、超面积超容积率违规建设。

3.协作合力不够。一是镇村管理流于形式,制度形同虚设。二是部门工作缺少顶真,象征性的拆违多,震慑效果不佳。三是有些部门对违法建设有怕搞出事的思想,重处罚轻拆除。部分基层干部面对控违拆违,害怕追究,丧失原则,有的缓报、瞒报、不报,有的甚至姑息纵容、参与违法建设。四是部门职责不明。县委、县政府对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都有明确规定,但有些部门对城建城管工作有利益的地方都管,有“麻纱”的地方又都不愿意管、推卸责任。同时,规划审批和执法管理脱节,在工作程序和执法上亦缺少沟通,发现问题不及时通报,致使控违拆违不能及时到位。

为切实加强我县城区规划管理和规范建设秩序,特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县城规划区要严禁土地非法交易,对现有的非法交易行为要采取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土地是建设的“牛鼻子”,要管理好,关键在乡(镇)村,要加大奖惩力度,严格对乡(镇)村干部的管理。

2.依法进行清理规范。有关职能部门要对合法批准的房地产业和公益性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对违规行为和不规范行为进行整顿。

3.加大控违拆违力度。要巩固控违拆违成果,继续保持严控、严管、严打的工作态势,要把县委、县政府和主要领导对控违拆违的决心化作部门执法的实际行动,在全社会形成痛打违法、违规建设“落水狗”的高压态势。同时,控违拆违要敢于既打苍蝇又打老虎。在执法管理上采取“拖土就问、挖脚就填、砌墙就推”的工作方法,把违法、违规建设消灭在萌芽状态。

4.制定疏堵结合的政策。制定符合实际的居民(农民)新建、改建、扩建房屋的疏导政策,对私房实行层级管理,限定条件,限定规模,规范程序,可采取预交建筑造价30-50%保证金的方式限量审批。对新城区严格执行城市规划,不能出现一例违规违法的建设行为。

5.加快“村改居”工作进程。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启动县城规划区(含新城区)所辖行政村的“村改居”的调研和实施工作。

6.抓紧实施农民安置小区建设工程。我县中联重科工业园

已走出一条安置建设的成功之路,城区的小区安置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尽快落实责任,付诸实施。

7.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组建职能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整体联动,互相监督。健全国土、建设、规划、城管等部门合署办公制度,建议抽调人员除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外,其他一切均参与该办的绩效考核。同时,强化部门合作沟通,对发现的违规违法建设行为要及时发函通报,实现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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