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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推进我县工业可持续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08 18:13:13 【字体:

县政协八届四次主席会议材料
 

强化企业环境保护意识  推进我县工业可持续发展
汉寿县政协经科委
(2013年4月18日)

 
    随着我县工业经济不断发展,区域环境容量受到挑战,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建设“美丽汉寿、幸福汉寿”,强化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和推进我县工业可持续发展,县政协成立专题调研组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述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1.政府环保意识逐步增强。2007年,县委、县政府面对蒋家嘴工业园污染严重和县财政非常吃紧的双重困难,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采取强制措施关停并淘汰了十几家苎麻脱胶、造纸等污染严重企业,并对排污达标的企业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给予积极扶持,引导广源麻业等企业投入数千万元新上环保处理设施,对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实行在线监控,工业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
    2.企业治污力度逐步加大。一是环保投入不断增加。如天耀纸业先后投入630多万元建设废水、废气、废渣、噪音等环保处理设备。二是进行环保认证。如雄鹰科技等企业通过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三是环保理念有所创新。如康普制药通过了省级清洁生产认定。
    3.企业达标排放能力基本具备。大多数规模工业企业建有环保设施且具备了达标排放能力,如天耀纸业、康尔佳制药等企业采用物化、生化、水膜除尘等先进环保工艺,处理后的工业“三废”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二、存在的问题
    1.水体质量令人堪忧。据县环保部门上报数据显示,2012年全县产生工业废水 900万吨,其中:造纸162万吨、苎麻脱胶400万吨,而实际大于上报数据。蒋家嘴水闸的水质不定期出现三、四、五类现象,环保部门只能上报好的监测数据,争取环境容量。西洞庭湖水质是我县环境好坏的晴雨表,工业废水等造成的水体污染,已严重破坏了保护区内植被等湿地资源。纺织企业按“一卡制”缴费后无节制的取地下水,水没有循环利用造成大量浪费,据了解蒋家嘴镇地下水静水水位在逐年下降。县城北门河的水质为劣五类,既有工业污染又有城市生活污染。太子河、撇洪河的水体环保容量小,已饱和。
    2.产业分类布局规划欠缺。高新区现有企业63家,在建和即将开工的工业项目15个,园内化工、食品药品、林木加工、机械制造等产业的企业分布杂乱无序,产业布局规划欠跟进。如三家化工企业、两家制药企业分布散乱,有一定污染排放物的水泥、化工、制药等产业没有分区布局,给园区污染物集中处理带来不便。
    3.行政监管执法乏力。一是规模企业监管不到位,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特别是小作坊加工厂监管失控。个别部门审批把关不严,导致部分企业没有环评就非法开工建设和非法生产经营,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二是监测能力缺乏。县环保监测站基础建设滞后,监测用房不足200平方米,与上级要求的县级三级站1200平米的标准相差甚远,近两年省里配备的仪器设备无法安装,只能闲置在车库,国家规定监测的部分项目和数据无法进行取样监测,更谈不上对空气、土壤污染程度的有效监测。三是监察执法无力。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监察执法是隔靴搔痒,限期整改的多,限产停工和停电断水整顿的没有,整改效果不明显。出现环境污染问题,企业不急政府急,部门多为企业遮掩,说情说项,没有一次追究过企业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企业的违法行为。乡镇环保站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对污染环境行为不能及时发现、上报和制止。
    4.企业环保责任感不强。一是在经济利益和保护环境的抉择上,部分企业主丧失社会责任感。据群众反映个别企业有两套排污系统,存在暗道排污现象。少数企业为了一己私利采取少投药和间隙停运环保设备的方式,不惜破坏某个区域甚至整个汉寿的环境。二是以“一费制”和“宁静日”为挡箭牌,缴纳排污费说情讲价,环保部门上门检查监管搪塞不理;有的认为缴纳了排污费就万事大吉,就节支直排,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三是随着国家环保标准的提高和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企业环保设备不及时跟进,造成设备处理能力低下,排放不达标。四是部分作坊式加工厂完全没有环保观念,肆意污染周边环境。
   
    
三、建议
    1.增强环保信息透明度。县政府每年的工作报告在公布GDP的同时要公布工业污染情况;统计部门要把污染物排放纳入统计体系;县环保部门要建立信息网站,及时发布准确的环保信息,扩大社会的知晓度和监督力。
    2.县政府出台环保有奖举报制度,向全社会发布,发动群众监督,重奖举报人,及时、有效处理环境污染举报事件,把壮士断腕的刀放在群众监督的手上。
    3.严格坚持环保准入制,凡工业项目新建、扩建、改建都要认真坚持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未获得环评文件批准的,相关职能部门不得办理审批手续。科学制订全县中、长期环境保护保规划,划定生态控制线范围,以法定的方式强制保护。
    4.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在环境监管方面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对环境污染要出重拳、下猛药、打组合拳。对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环境污染事件一查到底,要让污染环境的企业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对排污不达标的企业,在限期整顿期间,要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的,要停电断水停产整治;对暗道排污的企业,要采取排查拆除、经济处罚、新闻曝光、控制信贷等综合措施;对污染环境屡犯的企业,坚决不护短,强制关停;对污染严重的小作坊加工厂,要一律取缔;对环境保护失职、渎职的部门单位和公职人员坚决严厉查处。
    5.继续坚持工业企业进园区的政策,对高新区产业进行分区分类布局和调整,加快高新区园中园的规划和建设,快速推进高新区生态园创建工作。
    6.健全和完善环保部门的监测、监察等必要的设施,提升监测、监察等能力,切实落实乡镇环保站的职责。尽快建成高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县城区杨旗嘴管网建设和二期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
    7.县政府在考核企业经济指标的同时,要考核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节能减排,实行经济奖惩。执行严格的国家水资源管理制度,对企业按实征缴水资源费,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8.积极争取国家、省重点环保工程项目,鼓励企业上高科技环保设备和先进污染治理技术,对企业污染处理设施建设用地、用电、设备折旧、审批、贷款、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和扶持。对能达标排放的高污染产业中的支柱企业,县政府要给予重点支持,缓解企业当前排污成本和市场成本矛盾现状,提高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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