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乡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案
案 由:
关于加强乡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案 |
送达单位:
中共汉寿县委汉寿县人民政府 |
附 件:
1.卫生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汇报(县卫生局)2.关于乡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县政协文史委) 3.关于我县乡镇卫生院建设情况调查的几点看法(县政协副主席李明桂) |
建议案内容:
乡村卫生服务机构是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是为公众卫生健康服务的最基层单位。加强乡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是关注民生,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紧紧抓住国家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机遇,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推进了全县医疗卫生工作的积极发展。但是,我县农村卫生基础设施现状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后面貌仍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的目标还没有实现。
围绕推进县委确定的“民生升温”、“卫生三年攻坚”战略,根据县委批准的《汉寿县政协常务委员会2014年工作要点》安排,从4月初以来,县政协组成专题调研组到县直相关单位、部分乡镇村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研。2014年5月20日,县政协召开政协汉寿县第八届委员会第12次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了“加强乡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并提出如下建议:
1.县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加强医风医德教育,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科学安排,合理布局。建议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明确和细 化“卫生三年攻坚”计划,考虑行政区划调整因素,制订切实可行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发展和建设规划; 3.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目前,新建一个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建筑面积大于1000m²)国家补贴100万元,而实际建设资金需150万元以上,建设一个合格的村卫生室国家补贴5万元,实际需建设资金8-10万元。全县乡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医疗设备配备资金缺口高达6100万元。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建议县财政每年安排500-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配套乡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完善和加大项目整合的机制和力度;规范中介收费,全面落实卫生项目建设的优惠政策;
4.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卫生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和正能量,努力营造尊重医务人员和医务人员劳动成果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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