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建言献策>详细内容

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协商发言材料之一:加大非贫困村扶贫力度 确保非贫困村同步脱贫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1-12 11:47:01 【字体:

县政协委员  李昊琦

 

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将精准扶贫作为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突出“六件实事”和“五个一批”工程建设,咬定标准抓大事,掌握钥匙办实事,体恤民心办好事,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显著。全县脱贫 28243人,其中2017年预脱贫9408人。但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存量仍然较大(达20062人),基础设施建设欠账仍然较多,因此,要实现2018年整体脱贫、2020年全面小康,加快非贫困村脱贫步伐,就显得尤为迫切和突出。

一、非贫困村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扶贫政策、扶贫方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乡镇存在对非贫困村贫困户帮扶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有些地方对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在政策、项目和扶贫手段上存在“同乡(镇)不同等”的现象,导致有些非贫困村有可能被边缘化,并影响到整个脱贫工作的进程:

1.认识有落差。一是干部认识有差距。非贫困村和贫困村扶贫力度不同,但工作要求一致,填报资料多、耗费精力多、经费开支大。据调查,一个村档案资料、打印、人工费超过2万元,而非贫困村因缺少经费来源,经济压力大,干部情绪也大。二是群众认识有差距。扶贫工作中,各级领导调查研究、现场办公的主要精力大都集中在贫困村,领导力量强,职能部门扶贫力度大,扶持的项目和资金也多。而条件区别不大的非贫困村(除贫困人口300人以上的16个非贫困村外),联点领导是乡镇干部,联系人则是村组干部和本村的党员,要钱无钱,要项目无项目,群众戏称为“弱帮弱”“穷帮穷”。非贫困村的群众对贫困村的扶贫工作十分“眼红”。三是部门认识有差距。大多数部门认识高,把扶贫工作当己任,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脱贫致富。但也有个别部门处于敷衍应付,实际帮扶也不多。

2.投入有反差。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全县将贫困村纳入重点扶贫计划,项目重点倾斜,办点力量重点照顾,资金重点安排,享受着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如省级贫困村岩汪湖镇木子树村全村745户3022人,有108个贫困户,贫困人口399人,在联点市级领导的带领下,2015-2017年各种项目投入高达达2208.6万元,全村人平享受项目资金7300多元,村内面貌大变样。而非贫困村由于没有“贫困帽子”,交通、农田水利、村级活动场所等“六件实事”项目无法安排,各种专项扶贫资金无法顾及,非贫困村只能“望钱兴叹”,“望项目兴叹”。如丰家铺镇非贫困村荆竹村2016年只争取资金2万元。聂家桥乡非贫困村雷家坡村近几年项目投入基本为零,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为零。

3.脱贫有逆差。一是村情村貌发展变化有逆差。贫困村由于帮扶措施精准,政策对接及时,工作落实较快,发展越来越好,贫困户生活质量也越来越高。非贫困村由于项目和领导力量“不给力”,非贫困村面貌难以改变。二是脱贫进度有逆差。调查发现,在扶贫工作中很多党员、干部感到力不从心,对于贫困户的实际困难无法解决。如聂家桥乡堤北村属非贫困村,23个贫困户2016年底只脱贫3 户,相邻的贫困村中牛村,2016年73个贫困户脱贫达65户。2017年堤北村与贫困村中牛村合并成贫困村后,堤北村便搭上了贫困村的顺风车,脱贫进度明显加快,一年脱贫16户。三是特殊困难解决途经有逆差。聂家桥乡堤北一组胡三定,母老本人瘫、媳离儿打流,还有一个孙女要读书,是一个特困户,原来由于堤北村是非贫困村,该户由本村一个党员联系,贫困问题无法解决,并入贫困村后,由县直部门结对帮扶,联点干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有效的帮扶措施,并通过社会保障兜底,帮胡三定解决了“两不愁”的问题。在异地搬迁和危房改造方面,我县贫困村的危房户大部分己完成搬迁和改造,但非贫困村的危房户却享受较迟,象丰家铺镇楼背村曾四佬等一些贫困户至今仍住在危房中。

二、非贫困村脱贫攻坚的思考和建议

1.要树立一盘棋的扶贫思想。目前,全县 78.5 %的贫困人口分布在非贫困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清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实现精准扶贫的内在要求。由此可见,我们的扶贫工作就应以全面脱贫为战略目标,积极关注和重视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帮扶工作,树立一盘棋“一视同仁”的思想,注重均衡发展,积极提升非贫困村帮扶的组织化程度,构建帮困不漏户的全覆盖帮扶机制,防止非贫困村“边缘化”、“一边倒”。

2.要强化“一揽子”扶贫措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扶贫攻坚工作中对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要灵活利用政策,统筹协调安排好项目和资金,尤其是在道路、水利、电力等具有普惠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上做到同向发展,防止出现新的不平衡现象。一是合理安排资金。建议按照贫困人口数核发扶贫专项资金,保证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二是合理配套项目。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可以乡镇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涵盖全乡(镇)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产业扶贫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国家、省财政扶持的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延伸到连片开发的非贫困村。三是合理调配后盾力量。县级领导要统筹联点乡镇的扶贫工作,后盾单位应实行乡镇包干,统一落实“一对一”帮扶措施,坚持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的扶贫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3.要完善一体化的扶贫机制。一是因人施策、因户施策的帮扶机制要完善。根据不同贫困家庭、不同贫困类型,实施差异化帮扶,加大对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帮扶和政策落实力度,不让一个贫困户掉队。二是扶贫脱贫后续帮扶长效机制要完善。移民、民政、人社、教育、卫生部门要加大兜底保障力度,农业、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三是责任机制要完善。县委、县政府要根据精准扶贫的工作压力和现实要求,压实县直单位、乡、村三级责任。四是财政扶持机制要完善。在合理统筹扶贫项目的基础上,精准扶贫资金要列入财政专项预算。并对按时限要求脱贫了的乡、村给予奖励,力争在精准扶贫上创造出更多的汉寿特色和汉寿经验。

4.要形成“一股绳”的社会合力。借鉴省政协“三个一”扶贫行动的做法,组织和动员全县共产党员、机关干部、“两代表一委员”、企业、社会团体积极投身和参与扶贫攻坚。正确处理好输血造血、虚功与实功、主体与主导的关系,在全社会营造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形成全民扶贫、全社会扶贫的良好环境。不论贫困村还是非贫困村,精准扶贫都要找准贫困对象,探寻致贫原因,做到扶贫与扶志相结合,从根子和源头上遏制贫富分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