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协商发言材料之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从强化乡镇集镇管治着力
县政协委员 李戈锐
乡镇集镇是农村一定区域经济社会文化的中心,也是乡镇的形象和脸面。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和乡镇党委政府积极作为下,我县乡镇集镇面貌得到一定改观。尤其是进入新年以来,全县上下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成效显著:截止2月底,全县清理垃圾10946吨,清理沟渠1445.7公里,治理出店经营3953处,拆除空心房236间,拆除违章建筑1274处......但客观地说,乡村尤其是乡镇集镇长久以来形成的生产生活习惯要彻底改变非一日之功,需全县上下统一认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1.职能缺位。一是规划不完善。虽然全县所有乡镇都已编制了乡镇总体规划,但前瞻性不强、精准度不高,部分乡镇的规划与现状不符。乡镇区划调整后,除丰家铺镇启动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外,其他合并乡镇尚未启动,全县没有一个乡镇单独编制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是乡镇管理人才少,尤其是专业人才缺乏。三是乡镇和县主管部门职能不明晰,责权不分明,绝大多数乡镇没有专职城管队伍,没有专职执法人员,为集镇管理带来难度。
2.建设滞后。水电路气网不完善。部分集镇集中供水设施老化,供水能力不足,老百姓的饮水安全问题未能得到彻底解决;撤乡并镇后因乡镇治所的变化,导致有的镇与村之间,村与村之间便捷的循环路网尚未形成;管线入地力度不大,街道两侧电讯、电力线路纵横交错;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没有全覆盖;消防应急能力不足,绝大多数乡镇集镇未配齐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
3.投入不足。一是乡镇财政属吃饭性财政,投入集镇建设的财力非常有限。虽然大多数乡镇想在集镇建设上有所作为,但苦于囊中羞涩,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县级财政投入少。前些年小城镇建设引导资金年度预算为100万元,投入到每个乡镇,无异于杯水车薪。三是县政府出台的配套性政策不多。乡镇小城镇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县财政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县政府“一事一议”,资金的有无和多寡具有不确定性。
4.管理无序。由于乡镇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治理手段,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查处,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靠等现象成为常态,有的乡镇看上去镇不像镇、乡不像乡、城不像城、农不像农,影响了汉寿整体形象。
乡镇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既体现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也体现一个地方党委政府的治理能力,更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为此建议:
1.政策扶持。县委、县政府要加大对乡镇集镇建设的扶持,一是给予一定的财政倾斜,大幅度提高小城镇建设引导基金,加大以奖代投的力度,充分发挥引导基金的杠杆导向作用;二是给予土地、税收优惠,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支持乡镇做大做强集镇,所产生的税费全额返还给乡镇;三是借鉴津市加强集镇建设有益做法,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按区域、有重点、分年度对集镇建设予以支持,县发改、住建等职能部门要主动指导乡镇编项目、跑项目、争资金;四是要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专业人才的引进上予以加强。
2.强化责任。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集镇建设的意见》以及《湖南省集镇建设标准》,出台加强我县集镇管理的办法,明确集镇管理标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要向群众讲清楚。
推行乡镇集镇管理工作月考核制度,按照一定的额度标准,实行后三名奖前三名,要奖得眼红,罚得心痛。
全面启动全县文明集镇创建工作,以实绩为导向,倡导“有钱搞建设、无钱搞整洁”的理念,整体提升我县集镇发展水平。
3.规范管理。一是结合当前市县机构改革,理顺县级部门与乡镇关系,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强化乡镇管理和服务职能。二是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结合重点镇、特色镇、边贸镇,结合当地人流、物流、产业发展等因素,合理定位,加紧编制乡镇集镇控制性详规,进一步完善乡镇总规。同时,加强原合并前的乡镇集镇以及偏坡、牛路滩等要害节点的规划,并在建设发展上统筹考虑。
4.有序发展。一是统筹推进。根据乡镇的特点和优势,17个乡镇全县要有一个通盘考虑,分2-3年时间实施,逐步做大做强乡镇集镇。二是重点发展。目前,要集中财力、精力,对“两纵两横”沿线集镇重点打造,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小城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