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协商发言材料之四:巩固农村饮水工程,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县政协委员 廖 萌
饮水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将解决城乡居民安全饮水问题确定为建设幸福常德“一号工程”,县委、县政府抢抓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大力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至2015年底,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清零”工作基本完成,建成沅泉、龙阳、江东湖3座大型地表水厂和30处中小型集中供水厂,形成了“3+X”的供水格局,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72.4万,占全县农村总人口的98.5%。
县委、县政府为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花尽了心思、想尽了办法、投入了巨资,取得了巨大成绩。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供水工程在经过几年运行之后,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1.区域供水能力欠缺。一是规划建设欠优。2014-2015年饮水攻坚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为抢抓项目,新建的供水工程在设计、布局、质量上存在一定缺陷,供水保障率不高,间断性或短期性停水时有发生,个别地方饮水安全问题也没有真正“清零”。如军山铺还有1625户、4264人未用上自来水。二是水源难以保障。龙潭桥腊树湾供水厂运行仅2年多,地下水位下降了23米,正常供水困难;沧港苏家口供水厂运行7年来,地下水源铁锰含量逐年增加,已超出处理能力;崔家桥白家铺供水厂由于水源不足,去年区域内5个村5929人连续128天没有供应自来水。三是水量水压不足。早期建成的水厂,管网普遍偏小,供水能力不足,特别是末端管网水压低、水量小,群众反响较大。在夏季或早晚用水高峰期,全县有58个村供水不足,10万余人受到影响。四是供水水质欠好。由于水处理设备不完善,管网锈蚀、淤塞严重,部分水厂水质阶段性色度、有机物超标,水质合格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据了解,我县平均水质达标率在78%-83%之间,远远不能保障群众安全饮水的需要。
2.水厂正常营运不畅。一是运行成本过高。供水工程用电执行的是居民生活电价(0.588元/度),相比农业排灌电价偏高,电费占运行成本比重高。大部分水厂收取的水费和管网建设费难以保障日常经营费用,盈利困难。如蒋家嘴伍家冲供水厂每年运行成本19万元左右,其中电费占比40%以上;百禄桥供水厂营运4年来均是入不敷出,年亏损10万元以上。二是水费回收率偏低。由于不能正常供水,群众拒交、欠交水费时有发生。如沅泉水厂2017年总用户36255户,水费收取率仅76%。三是维修养护不到位。大部分水厂供水机电设备老化,机械故障频出,维修养护达到高峰期。由于资金不足,供水管网及工程定期维修、养护难以实现。因我县没有专门的供水设备维修中心,造成维修时间较长。如2007年前后建设的岩汪湖杨树山等供水工程,因管网维修每年停水次数多达10次以上。
3.工程巩固提升艰难。一是保障压力较大。近四年来,为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县政府从有限的财政资金中,投入农村饮水工程5905万元,保障水厂正常运行。二是提质改造资金短缺。我县根据省水利厅“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规模化,工程建管专业化”要求,制定的饮水安全建设“十三五”巩固提升总体规划,估算投资5.45亿元。目前,我县除沅泉大水厂供水片区外,其它3大供水片区有17项焦点工程亟待巩固提升。由于上级政策调整,巩固提升资金难以筹措,一直无法启动项目建设。
4.管理力量比较薄弱。一是机构人员不健全。我县乡镇供水工程管理站为正股级事业单位,编制3人,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上与上级要求有差距。乡镇、村级专职人员没有按规定配齐,县、乡、村三位一体的监管网络没有形成。二是水质检测能力较差。水厂日检、县级平台月巡检、疾控部门季抽检制度未完全落实,无法对水源、出厂水、末梢水进行有效监测。县水质检测中心未能正常运行,导致上百万的检测设备长期闲置。初期建设的部分供水厂只安装了简陋的水处理设施和消毒设备,水质日常检测流于形式。三是技术力量缺失。部分供水厂没有按照水利部《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定岗、定员,普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直接影响了水厂的正常营运和效益发挥。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的要求,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的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此建议:
1.完善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出台《汉寿县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落实水利、卫生、环保、财政等部门的监管责任,乡镇、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形成县、乡、村三位一体监管网络。强化供水厂规范化制水、供水职责,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经营业主,要依法按程序清理出供水工程管理市场。二是落实2016年市长办公会要求,明确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的职级职能。启动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运行,引导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备维护中心。三是降低饮水工程用电电价,与农排电费同价(0.484元/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水价调价机制,定期举行听证会。四是不断加强水源保护,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扎实推进水源地退养工作。
2.启动巩固工程建设。一是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清零”工作,消除供水盲区,不漏一村、不落一人。二是全面摸清群众反响强烈、影响范围大的焦点工程,借鉴沅泉大水厂巩固提升工程的融资经验,按照“轻重缓急”分期分批进行巩固提升。按照“三化”要求新建较大规模的水厂,兼并联网小型水厂,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对设备老化落后的供水厂,完善消毒、检测等水处理设备,改造输配管网,确保水质合格。三是加快饮水安全工程信息化建设,引入供水管网监测系统、智能水表、在线水质监测等设备,对水压、水质进行实时监控。
3.保障工程运行管护资金。一是积极争取上级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非贫困人口、PPP模式建设项目等补助奖补资金。二是整合林业、住建等部门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城镇管网建设等项目,打捆使用涉水项目资金。三是引导银行资金、民间资本投入农村供水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