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汉寿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九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政协汉寿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刘 启 明
(2019年3月21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政协汉寿县第九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提案工作回顾
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专门委员会积极运用提案协商议政,共提交提案149件,并案后立案103件,均已办复。
一、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43件,占立案总数的41.75%。内容涉及园区规划与建设、中小企业发展、做大做强服务业、打造蔬菜产业园、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发展全域旅游等方面。结合加强园区规划与建设的提案,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相关单位编制园区专项经营项目规划,加强园区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提质改造力度,落实“园区十条”,完善服务体系。结合着力打造汉寿蔬菜产业园的提案,县委县政府投入8000多万元建成蔬菜产业园,举办中国·汉寿第三届蔬菜节,为打造汉寿蔬菜品牌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
二、有关政治建设方面的提案9件,占立案总数的8.73%。内容涉及村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社会治安、法院执行难、简办婚丧嫁娶等方面。针对关于乡村要移风易俗、简办婚丧嫁娶、制止其他名目赈酒的提案,全县结合省市精神与要求,开展了全面集中整治行动,我县移风易俗文明新风初步形成。
三、有关文化建设方面的提案6件,占立案总数的5.83%。内容涉及地方剧种传承保护发展、改善文艺团体创作条件、用摄影文化展现汉寿之美、加强文物保护等方面。结合关于加强地方剧种传承保护发展的提案,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大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创排经费及演职人员保障投入,“非遗中心”创排的汉剧高腔《帅孟奇》2017年赴省进京演出,得到各界好评。 2018年又入选第六届湖南省艺术节展演,获得田汉新创剧目奖等四个奖项。
四、有关社会建设方面的提案40件,占立案总数的38.84%。内容涉及被征地农民保障、创业就业、城区学校布局、学校食堂监管、中医药发展、基层公共卫生建设、县城区管理等方面。针对关于妥善解决我县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提案,县人社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多地、多层调研,县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出台《汉寿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汉政发〔2018〕4号),对部门责任、参保程序及社会保障费管理等问题予以厘清与规范。结合加强中小学食堂监管的提案,县委、县政府先后投入4000多万元,全县中学和中心小学90%的食堂得到改造或新建。同时,县教育局会同县纪委监委等单位,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委员们提出的加强县城区管理的系列提案,县委、县政府结合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统筹布局,多措并举,城区管理大大加强。
五、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提案5件,占立案总数的4.85%。内容涉及秸杆禁焚、河道采砂、粘土砖厂关闭后土地修复、生态养殖等方面。结合加强农作物秸杆禁焚的提案,全县启动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加大秸杆综合利用机械的引进和推广力度,为新农机具的推广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回顾一年来的提案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加强组织领导,共识进一步增强。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全县中心工作予以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县政协报送的15件重要提案予以阅批,并从中筛选审定9件重点提案,要求各分管县领导、相关承办单位认真吸纳提案建议,实效办理。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全县建议提案交办会,压实办理责任,规范办理流程。在办理过程中各分管县领导亲自审核提案内容与提案答复件,亲自调度,一线办理。县政协主席会议突出提案工作全局性位置,多次研究提案工作。各承办单位将提案办理作为“民心工程”和“政治工程”,作为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作为推动部门工作的重要抓手,办理责任更加强化,办理举措更加务实,办理效果更加明显。
注重征集审查,质量进一步提升。加强提案征集工作,提前征集提案线索。为委员提出《提案调研参考选题》71条,引导委员结合自身专长,结合全县中心工作,结合社情民意,选准提案案由,按照“提得准、研得深、写得实、办得到”的提案撰写要求,写好提案。加强提案审查,严把提案立案审查关。实行提案立案审查委处组初审,提案组复审,提案委员会会同“三办”(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编办)联审,县政协主席会议审定“四审制”。149件提案共撤案3件,合并同类提案21件,未予立案22件,立案103件,立案率69.13%。通过严格立案审查,较好地提升了提案质量。
突出重点提案,形式进一步丰富。一是筛选审定重点提案。县政协主席会议筛选审查重要提案,在此基础上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阅批重点提案,确保重点提案内容与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二是开展重点提案督办。制订重点提案督办方案,会同县委办、县政府办对9件重点提案办理情况上门逐件专场督办。三是开展重点提案办理协商。进一步健全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领办、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督办重点提案制度,通过广泛多层协商,形成共识,合力推进提案办理进一步落地。四是开展重点提案办理视察。县政协九届12次主席会议对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专题视察,促进提案后续办理,促成提案一定程度的解决。五是重点提案办理重点发力。各承办单位坚持把重点提案办理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与部门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办前有沟通,办中有协商,办理有举措;高新投、房管局、农业局邀请提案人现场办理,视察办理,监督办理;交通局、商粮局、农机局强化办理责任,丰富办理环节。六是开展重点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召开重点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大会,对9件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开展评议,现场进行满意度测评。从测评结果来看,9件重点提案所提问题与建议解决率达83.73%,综合测评满意率达99.77%。
健全问效机制,成效进一步彰显。坚持以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为引领,会同县委办、县政府办规范健全提案办理问效机制,将是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是否与提案者充分面商沟通,是否切实解决有关问题作为评价承办单位提案办理成效的基本内容,纳入到全县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健全完善问效考核机制,提案办理转化率、落实率得到有效提升。从总体办理情况来看,103件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62件,占提案总数的60.19%;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35件,占提案总数的33.98%。
一年来的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部分委员对提案撰写认识不足,提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承办单位提案办理程序性、规范性有待提升,一些提案答复的针对性和办理的实效性有待增强。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2019年提案工作思路
2019年提案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着力提高提案质量和实效,推动提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注重精品培育,持续提高提案质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提案不在多而在精。要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提案质量高,才能办得好。全体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掌握国家和省、市、县大政方针,结合全县中心工作,结合民生关切,加强调查研究,积累提案素材,本着提案撰写“所提事项的现实性、选题切口的适度性、所提建议的操作性、具体承办的可行性”写好提案。县政协各委处组要进一步从完善“组织选题、调查研究、座谈会商、部门对接”等环节入手,在保证提案一定量的前提下,培育精品提案,优化集体提案,筛选重点提案,力求提案的务实性、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更强,办理的重量更好。
二、坚持办理协商,积极推进提案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协商机制,拓展协商平台,丰富协商形式,增强协商密度,加强“提”“办”协商,在广泛多层高质协商中形成提案办理共识;充分发挥提案监督在政协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通过提案监督,推动和改进部门工作,实现办一份提案,晓一方民意、解一方民难、活一方工作、促一方发展。
三、强化重点督办,不断增强办理实效
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精心确定年度重点提案,积极协调各方落实办理。在重点提案办理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办,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领办,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督办,承办单位‘一把手’主办,政协组织、提案人、社会公众评办”的联动机制。适时组织重点提案办理协商、视察和民主评议活动,并将重点提案督办作为派驻民主监督小组、民主监督员重点监督内容,对承办单位重点提案办理落实开展监督,促进提案意见建议的成果转化,有效发挥重点提案办理的示范带动作用,整体推进提案办理,不断提高提案解决率,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各位委员,同志们,新时代赋予人民政协提案工作新使命,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凝心聚力,奋发进取,努力开创提案工作新佳绩,为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