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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以刚:推动协商民主在最基层的实践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20 22:32:48 【字体:

中共十八大将协商民主提到制度的层面进行强调,对协商渠道、协商内容、协商形式作出具体规定。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作为人民政协最基层组织的县级政协要从实际出发,以“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目标,努力推动协商民主在最基层的实践。

抓住重点,努力探索健全和落实协商民主制度的实现途径

制定的规章、原则、办法等,落实不力、在执行中打了折扣,主要原因是缺少科学、严肃的程序规范。基层政协要在当地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着力规范政治协商的运行机制。

要建立“政治协商”的刚性制度和“确保在前”的程序设计。县级政协组织要积极争取县委的领导和县政府的支持,通过党委、政府、政协三方的共同努力,保证政协的政治协商真正做到年初有计划,实施有方案,事前有准备,协商有成效。

要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严肃性。近年来,各地为加强政协工作制定了许多规章、制度和办法。但从实践看,选题调研和协商讨论做得好一些,落实反馈还做得不够。一方面要界定、细化需要政协协商的内容和形式,另一方面要完善协商成果的办理和反馈机制。

要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应该把政治协商纳入党政工作目标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标准;党政领导同志关于协商意见办理的相关批示应列入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查事项,督办落实;同时,“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内容要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县委党校的培训内容,强化各级领导的协商民主意识。

要处理好制度和规范相对稳定与不断创新的关系。要对已有制度、规范的执行进行跟踪管理,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

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以提高协商民主实效为目标,找准切入点,扩大影响力。要坚持想大事、议大事,坚持抓重点、攻难点,坚持察民情、解民忧,坚持面对面、实打实,坚持抓全局,出实招。

以创新政协经常性工作方式为抓手,突出针对性,激活创造力。一是要处理好“虚”与“实”的关系。县级政协组织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普遍直接参与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某一方面的工作。这就要求县级政协组织必须在宏观务虚当好参谋的同时又要注重微观办实事。二是要处理好“位”与“为”的关系。在经常性工作中,要突出重点,体现亮点,创造多个具有鲜明特色的工作品牌。

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保障,注重政协整体功能的发挥。要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政协履职中的基础作用,把机制用活,把工作做实。二是要强化界别“声音”,突出乡镇区域“特色”,发挥其小、精、专、深的优势、形成建言立论的“场效应”。三是要进一步探索和规范政协委员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活力,挖掘潜力。

(作者系汉寿县政协主席,本文于2013年8月16日《湘声报》第4版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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