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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本仲:落实协商民主制度,支持人民政协履职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08 20:49:21 【字体: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明确指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这是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最富有新意和高度的论述,在历次党代会未曾提出过,是我党执政理念华丽的历史转身。这既对人民政协的地位和作用作出充分肯定,也为其履行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

    处于和平发展时期的中国共产党,面对的是不断变化的政治环境,面对的是有多元利益诉求的社会大众。如果要让自己的执政理念取得社会认同,实现国家昌盛、民族振兴的强国梦,必须有新型的政治意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大力发展协商民主,就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因此,从指导思想上明确人民政协是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积极健全和落实协商民主制度,全力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已成为包括县委在内的地方党委提高执政水平的主要内容。

    一、敢于给政协“升位子”,营造协商民主的格局和氛围
众所周知,新时期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已经提升为国家政治制度层面的行为;而协商民主,是政治协商的深化和细化,已成为不可替代的制度性渠道和功能性渠道,成为沟通党委、政府与社会各界联系的重要环节,具备了其它协商民主形式难有的巨大优势。地方党委支持人民政协履职不是一句空话,在实际操作时,就要给政协提升“位子”。我们认为主要体现在——


    一是让政协参与决策。地方党委只有与人民政协长期开展协商民主,才会消弭隔阂,增进互信,达成共识,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首先,将协商民主制度纳入党委全局工作,让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参与党政决策全过程,坚持重大决策、重要问题与政协主动协商、充分协商和有效协商,把来自政协的各类建言、意见,融入党委的决策前及决策中。其次,将支持政协参与决策纳入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形成让政协有为有威又有位的格局。再是让政协参与决策前,地方党委应注重计划周密,避免打乱仗;还要注重课题更新,避免弹老调。


    二是让互动氛围浓厚。协商民主的实质,是党委让人民政协及群众团体拥有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话语权,营造出协商和互动的浓厚氛围。近些年,汉寿县委注重把党政关注、群众关切、政协有能力处理的经济社会发展与民生热点问题,交由县政协运作,让他们围绕选题和任务做深做实、做出成效。2009年,汉寿县委作出中联重科要进该县太子庙工业园的战略决策后,便将联络工作的重任安排给县政协负责。县政协多方奔走,积极献策,促成该项目于当年7月签约,次年相继总投资7.5亿元胜利投产,拉动了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三是让“一家”亲和相处。毋庸讳言,用“团结得像一个人”去表述党委与政协的关系,未免有些理想化,但一定可以用“团结得像一家人”来形容。近几届的汉寿县委常委会里,很少有人将县委与政协分为“两家”,而是用“都是一家”的话语概括,其亲和之情溢于言表。在这个“家”里,不管你是什么职务、身份,首先是平等的,都是重要的一员。由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政协尽管和县委分工不同,各司其职,但总目标是一致的。因此,汉寿县重大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均能见到县政协的身影与作为。
 

    二、善于为政协“搭台子”,取得协商民主的途径和实效
    毛泽东同志说过:“一个政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声音,对我们党是大为有益的。”我们党要听到不同声音,就必须充分信任、全力开展与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政协的协商民主不是人大选举民主的补充,而是一种独立的民主形式,搞好协商民主,就要为政协搭建“台子”。


    首先是交办指定课题。地方党委应就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问题、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交给政协组织开展调研,听取其诤言良策;同时,党委与政协党组协商后,还可以由其围绕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科学命题,针对社情民意和地方热点深入挖题,立足部门工作和行业重点合理定题。汉寿县委每年交办给县政协的课题与设想,也成为县政协该年度主动履职、积极履职、高效履职的重要工作,成为维护核心、服务中心、凝聚民心的有力见证。
地方党委除了向政协交办指定课题外,还可以而且也应该鼓励政协党组提出自选课题,为当地党政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其次是郑重对待建议。汉寿县委搭建的台子,使县政协许多建议进入县委决策议程,继而被政府部门落实。在今年3月召开的县政协八届二次全会上,《防患未然,夯实“两垸”防洪保安基础》的协商发言,引起县委对这一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本人当场予以批示,随后又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决定邀请省市水利专家召开我县水利顶层规划编制工作会,加大争资引项、财政投入和水利建设基金管理,加大对堤防工程建设力度,加强防汛队伍建设,加强水政执法,重点打击河道违规采砂行为。近几年,汉寿县委对县政协提出的《振兴和发展蒋家嘴区域经济的建议案》、《加快县域边贸经济发展》等多条建议,都郑重对待,专题研究,大都转化成了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


    第三是加强平台建设。诚然,协商民主既不具有国家权力性质,也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以至于有些人认为它可有也可无、可受也可推。对此,地方党委应着力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平台建设,积极创造内外部环境,支持政协开展各种形式的协商民主活动。如司法机关、政府窗口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邀请、选聘政协委员担任相关行业和工作的特约监督员、监察员,对其执法和服务过程实施监督。
    由此可见,地方党委给政协搭建的协商民主“台子”,不只是水过地皮湿,风吹树叶响,而要踏地有印,踩石留痕!


    三、勤于为政协“铺路子”,落实协商民主的机制和保障


    1.形成规范化机制。过去我们在执政实践中,也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探索过,例如,对一些重大的经济社会问题、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县委也与政协组织、社会团体进行过沟通。但这种沟通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局限性,尤其一些重要决策,还没有纳入协商民主的程序,没有形成规范化的机制。可见,协商民主不能拍脑门搞临时动议,要靠机制来保障,靠制度来加强,靠程序来规范,使整个过程有序、有力、有效地进行。党委要有全局头脑,政协要有大局意识;党委总揽全局并不是包揽大局,一“家”的本事再大、声音再响,也只有一份力量。


    2.提供强有力保障。重大课题关乎县域长远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充分论证,科学实施。近些年,汉寿县委在调动政协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始终注重为政协开展重大课题调研铺平“路子”,提供强有力的履职保障。2010年3月,县政协根据中央统筹城乡发展精神,结合S205汉太新线的龙阳镇、株木山乡、太子庙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了“龙株太”城乡一体化构想,县委县政府立即安排县交通、规划等15家部门协同政协调研,形成近4万字的《龙株太一体化规划建设调研材料汇编》。根据政协的调研材料,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多次专题研究,作出《关于加快推进“龙株太”一体化的决定》,启动了“龙株太”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被省社科院列为城乡一体化规划示范县的研究课题,汉寿也由此被省发改委确定为“十二五”全省5个城乡一体化试点县之一。
 

    3.落实经常性规划。地方党委健全、落实并推进与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还应有经常性的规划。比如:将人民政协理论学习教育列入县委党校的教学计划,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有关政协协商民主的理论教育;组织新闻媒体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宣传政协组织履行职能的情况,营造有利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将政协协商民主方面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帮助政协改善委员视察调研、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机关建设条件,为政协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这些,都是汉寿县委已经或即将实施的,最终目的就是:让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之路上“长袖善舞”。


    综上所述,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随着党内民主对社会民主的带动,我们相信: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走向完善的同时,仍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健全、落实协商民主制度,才会使我们党根基永固,血脉长存,才会推动包括人民政协事业在内的各项事业不断发展,继而加速实现中国梦。协商民主的前程必将是一片灿烂!
(作者:中共汉寿县委书记谭本仲       本文曾获2013年常德市政协理论研讨征文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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