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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政协利益表达功能的分析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27 20:13:05 【字体:

【内容摘要】在当前群众利益需求日益多元化的情况下,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发挥其在利益表达方面的独特优势。在新的历史条件人民政协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在运行机制上还存在一些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薄弱环节。本文分析了当前人民政协利益表达的困境,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人民政协;利益;表达

自成立以来人民政协就在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政协以界别为单位组成,因而与以地域为单位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形成了利益代表机制上的互补和合作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社会管理创新的新要求,面对现阶段中国旺盛的利益需求表达,人民政协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更应进行充分挖掘。但是目前政协在运行机制上仍然存在一些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薄弱环节,如界别的划分,造成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不够通畅;在功能拓展上存在的现实问题是如何进一步发挥各参与单位的重要功能和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
一、人民政协利益表达的困境
1、界别设置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变化
界别是党委政府通过人民政协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是保障和扩大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民主渠道,是收集掌握社会利益诉求的重要表达渠道。界别有覆盖面广、代表性强的特点,能在社会利益表达方面发挥独特的作用。界别设置的主体越全面,其利益表达作用就越显著;界别联系群众的范围越广泛,其利益表达功能就越能得到发挥。
目前,政协界别设置缺乏明确依据和统一标准,还存在一些与社会利益表达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
①界别设置不科学。一是界别设置滞后,未能涵盖社会各个阶层,一些新的重要的社会阶层没有相应的界别设置。如一些新兴阶层、弱势群体未纳入政协视野中,利益没有得到有效的体现。二是一些界别边界不清,存在交叉重叠现象,如共青团界和青联界、科协界和科技界等。三是“特邀”界别意义不大,特邀界委员人数较多,构成越来越复杂、特点越来越不鲜明,难以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展开协商讨论。
②界别特色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一是政协组织的界别意识不强,政协机关对组织开展以界别为单位的调研视察活动较少,界别的整体优势未得到有效发挥。二是政协委员的界别认同感不深。政协委员多以个人名义开展调研视察、撰写提案,少以界别代表的身份履职。
③界别的代表性不突出。现有的界别委员设置上,特别是界别委员的构成上,上层人士过于集中、传统阶层人士比例过大,新兴阶层、弱势群体在界别设置中缺乏应有的重视,限制了其作为反映各界别群众利益诉求主渠道的功能发挥。
④开展活动的形式单一。界别活动效果不显著,界别的政协委员一般仅以讨论组的形式在每年召开全会期间出现,部分委员在履职过程中“闭门造车”,缺少对本界别群众的了解,缺乏对问题的深入调查研究。全会后界别活动匮乏,界别的利益表达功能未得到很好地发挥。
2、民主党派的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
政党的表达功能就是要反映和代表所联系社会成员的利益和要求。民主党派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组织,有着广泛的社会联系,具有组织优势和群体优势,同样肩负着畅通社会利益表达的重要职能。
民主党派的利益表达是处在多元的社会利益关系和复杂矛盾之中,复杂化是民主党派利益表达功能的重要特征。一方面要代表和反应各自党派会员的合法利益及合理诉求,另一方面还要为所代表群众的合法权益四处奔走。因此,化解利益矛盾向来就是民主党派的一项常规工作。但是当前存在制约民主党派利益表达功能的因素,如对民主党派利益表达的基本内涵认识模糊,定位不明确;存在民主党派利益表达被边缘化趋势;同时民主党派利益表达内容呈现随意性,利益表达内容虽然很广泛,但往往是随机的、无规律的、无计划的,这种利益表达方式虽然体现机动灵活性,容易在短期内出成果,但是往往造成党派资源的浪费、对问题研究不系统、不彻底等问题,这种情况到地方更加明显;民主党派调研力量薄弱,这和其成员来自各行各业本职工作繁忙有关。
3、政协委员履职遭遇困境
发挥政协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关键是要发挥政协委员在社会利益表达中的主体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政协委员的兼职制度越来越影响政协的生机与活力,在选人机制上制约了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从而影响到政协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的发挥。
在调研中笔者发现政协委员的履职成效主要受到以下几方面制约。
①政协委员特别是基层政协委员人数不多,有的乡镇才有3名委员,活动开展难成规模,政协小组影响力弱。
②政协委员在选拔过程中过于向名人、名家倾斜,基层主要向致富能手公司老板倾斜。有的委员终日忙于自己的事业,很少参加政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甚至连一年一次的全会都请假。部分委员缺乏为民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仅把委员身份作为一种荣誉、当成一种资本,把参与政协工作看作是一项副业,对于履行政协委员应有的职责兴趣不高,对所代表的界别群众缺乏了解,对于群众反映的利益诉求漠不关心。
③有的委员素质不高。在兼职制度下委员的选择机制不科学,在界别分配名额基础上的推荐出来的委员素质难以保证。部分委员不能转换界别代表角色与思维方式,不能代表界别群众进行利益表达。认为政协委员履职就是捐款,其余会议可以不用参加,更不用提撰写社情民意为民诉求了。
④部分委员作用发挥不大。有的政协委员政治敏感性不高,对党委、政府重要决策认识不足无法进行政治协商,对政府重点工作缺乏了解无法开展民主评议,对群众缺少真情无法提出科学提案,参政议政效果不明显。有的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或者建议往往代表少数人甚至仅仅是其个人的利益诉求,缺乏所在阶层、界别的普遍性和代表性,使政协在整合阶层之间利益方面的效果不够理想。
4、传统观念对政协利益表达功能存在消极影响
①政协中部分领导存有“二线”思想,一位长期在政协系统工作的干部坦言:“长期以来,有不少人认为政协工作只是‘开会拍拍手,表决举举手,议政不开口’,甚至在社会上还流传着各种关于政协的小段子,如‘无权无钱无人找,无忧无虑无烦恼’等等。”这种对政协工作极大的错误认知导致政协工作人员走进了“二线思维”的误区,使政协干部失去了应有的活力和激情,失去了工作的动力。也导致政协利益整合作用的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②由于中国历史原因致使“官本位”思想严重,广大群众从小接受的民主教育较少,民主意识淡薄。体现在政治活动中,人民群众对参政活动不够积极,领导干部对参政活动不够重视,习惯于运用人治思维和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
二、提升政协利益表达功能的建议
1、多措并举,改善委员的产生和培养机制
“政协委员既是荣誉,更是责任”。正如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工作报告中所说,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如何把每位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并有效发挥出去,始终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基础工程。政协委员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和政协组织肌体的“细胞”,委员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政协履行职能的成效。
要使政协在广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中发挥更大作用,首要的工作就是要选好代言人,要完善委员产生机制,坚持高标准推选委员,切实把好委员“入口关”,培养高素质的政协委员队伍。如何才能把好委员的入口关?笔者认为应当依据章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详细的、便于操作运用的标准、规定和要求。为充分发挥政协党组在政协换届中的重要作用,应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政协党组和党委统战部等有关人员组成的政协换届工作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界别设置和委员、常委的推选及考核提名人选等工作。人大代表落选后不得作为政协委员提名。对上届留任的委员的提名,党委组织部、统战部要根据委员履职表现,并充分听取政协党组的意见。完善政协委员提名考察机制。考察中,要把履行政协委员职责能力列为重要方面。要适应社会阶层的新变化和新发展,考虑新兴阶层在政协委员中占有适当比例,突出政协的界别特色,把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中“修养高、能力强、形象好”的代表人物吸纳到政协委员队伍中来。确保委员广泛的社会性、代表性和参政议政热情、能力的统一。要健全委员管理制度,对严重违反政协章程,无法正常履职的委员,应该严格根据政协章程和相关文件规定,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直至撤销委员资格。
2、搭建平台,发挥委员履职主体作用
政协组织要积极的创造条件,为政协委员建立为民参政的平台。
①要搭建明政知情平台,夯实委员履行职责的基础。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必须让委员知上情、明下情,多知情、知实情,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委员多出招、出实招。搭建好委员的知情明政平台。
②要搭建界别活动平台,激活界别委员的潜力。组建界别活动小组,根据调研和协商议政等工作的需要有组织、有计划、有主题地开展活动。将常委会作为全委会闭会后组织委员协商议政的主要形式和重要平台,每次常委会突出一个协商主题,邀请相关界别的委员列席,参与协商讨论,不仅可以提高协商议政水平,也给委员发挥作用提供更多机遇。
3、提高认识,增强委员履职责任感和使命感
为民代言为民立言是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天职,也是响应党委、政府对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要求,亦是回应群众对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企盼。人民群众是政协组织政协委员是否有作为,是否称职,是否尽责的评判员。只有密切联系群众,政协才能了解到群众的实际情况,才能提出真正代表各界群众意愿的见解和主张,才能真正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当前社会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黄金发展期,同时也是一个矛盾凸显的频发期。人民政协要立足位置超脱、联系面广的优势,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过程中充分发挥重要的作用,必须要具有强烈的责任使命感。委员要做到广泛关注社会问题。尤其是多数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要深切关注普通群众的生存状态,多在提案和社情民意中反映群众心声,尤其是普通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要全面深入的仔细了解,多作换位思考,多从群众的思维方式、心理状态、观察角度、视野范畴着眼,多从创造劳动就业和收益公平的机制与平等的机会着力,设计和安排政协履行职能的各方面的内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往往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政协要勇于直面这些问题,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眼,将“代言”与监督、支持有机地结合起来,列入阶段议事日程。
4、大力加强政协组织的自身建设
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开幕会上向大会报告工作时指出,人民政协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是人民政协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要从加强学习培训和扩大宣传入手,不断增强政协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努力提升履职能力。政协组织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章程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协工作的“三化”建设,通过制度建设,为扩大公民通过政协有序参与政治提供必要保障。要通过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来拓展委员知情议政渠道;加强与委员所在单位的联系协调,为委员参加政协会议及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广泛宣传优秀委员的事迹,激发委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打造服务型机关,使政协组织真正成为政协委员之家和参政议政舞台。
(该文获2015年湖南省政协系统理论研讨活动征文二等奖)

作者简介:杨敏,女,1986年11月生,湖南省常德市德山人,中共汉寿县委党校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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