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民主监督>详细内容

县政协2017年民主监督工作会议召开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7-04-18 17:35:12 【字体:

 

4月18日上午,县政协2017年民主监督工作会议召开。县政协主席解以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曾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余梅,县政协副主席彭仔明、黄启顺、李明桂、刘启明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出席领导

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余梅宣读了《中共汉寿县委办公室、汉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协汉寿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政协2017年派驻民主监督小组(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规范民主监督员的统一委派和管理,县政协根据县委书记杨昶同志提出的“围绕发展强监督”要求,突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点建设工程、民生福利及精准扶贫等领域,向县人社局等5个单位派驻民主监督小组;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向县纪委等13个部门单位派驻民主监督员。监督员代表及被监督单位代表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县政协主席解以刚讲话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曾群讲话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余梅宣读文件

 

县政协副主席黄启顺主持会议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曾群就如何开展好民主监督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正确看待政协民主监督。开展民主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需要,是发挥政协特点、丰富监督方式的需要,是与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联动监督的需要。二是要理直气壮履职,高效推进民主监督工作。要遵循规矩,确保监督有“据”;找准问题,确保监督有“力”;加强思考,确保监督有“方”。三是要强化沟通协作,确保民主监督工作实效。各受派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民主监督小组要加强调度、定期总结;相关职能单位要整合资源、强化监督。

县政协主席解以刚强调三点意见:一是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愿望是好的,希望被监督单位以平常心对待。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基本态度与基本遵循是客观总结成绩、善意提出建议,种花不栽刺,客观不主观。二是民主监督工作是严肃的,希望大家认真对待。政协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监督是政协三大职能之一,被监督单位接受监督应该成为一种常态。三是要有序有效推进民主监督工作,做到阳光监督、有的放矢。监督员要守规矩、有约束、树形象;民主监督工作要做到调研深入、情况真实、建言准确。

县委办、县政府办分管督查室负责人,县优化办主任,县政协机关委办室正副主任,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民主监督员和联络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