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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社情民意2014年第5期:“职校”招生应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意愿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10 14:07:36 【字体:

县政协委员、朱家铺镇政协联络处主任杨立祥反映:最近在走访群众的过程中发现有初中学校的老师私自为参加“中考”的学生填报“上职校”自愿的现象,严重违背了学生及家长的意愿,剥夺了他们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典型的事例有:
    朱某田,女,2012年在某中学毕业,“中考”成绩675分,超过汉寿一中分数线10多分。全家非常高兴,当她信心满满准备去一中就读之时,却发现老师已为其填报了“职中自愿”。根据一中规定:没有填报本校自愿的,一律不予录取!无奈之余只好决定“屈读”二中。然而,“二中”亦是如此。农村孩子有何办法?只好找其大舅商量。大舅与所在中学有关领导进行了沟通,坦诚说明其严重后果,并扬言:朱某田之父外出务工,准备近期回家,到时可能造成流血事件。学校领导恐事情闹大,承诺代为找关系,重新联系读书事宜。最后,朱某田才得以在“汉寿二中”就读。
    钟某乐,男,成绩中上等,家庭条件较好,酷爱音乐,2012年“中考”成绩为622分,超汉寿五中分数线近百分。他的梦想是上音乐类大学。当其准备找些关系去汉寿二中读特长班时,发现老师已为其填报“职中自愿”,因此不能如愿。后经多方联系,几经周折,用去费用一千多元,才走进汉寿五中大门。
    为什么出现以上情况?原因有二:
    一是考核因素。对于职业教育而言,现在处于一个特殊时期:一方面,国家大力推行职业教育,对其给予大量投资、补贴,以期提高职教水平。另一方面:职业学校招生非常困难,很少有学生主动报名。这样,上级教育部门不得不采取较为严厉的行政手段,将“职业招生”纳入考评机制,并明确了“报名率”,使有关学校不得不重视。
    二是利益驱使。据内部透露:初中班主任老师每“输送”一名“职中学生”,便可获得数百元“招生费用”。
    国家大力推行职业教育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一定要从“职业教育”内部管理入手,以“优惠的收费政策,实用的科学技能,便捷的就业模式”来提高学校声望,吸引生源,切不可违背学生及家长的意愿强行代填自愿,以免造成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增加家庭经济负担甚至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现在,“中考”在即,请有关部门予以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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