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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社情民意2014年第10期:乡镇新建公租房“乱租”现象亟待整改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2-12 20:10:02 【字体:

 县政协委员黄国立反映:汉寿县委、县政府自2013年起,为改善乡镇机关、中心学校和卫生院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住宿条件,克服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困难,每年整合筹措近千万元资金(含乡镇建设单位配套自筹资金),分批次为我县乡镇基层的政府机关,中心学校和卫生院等单位新建了数量不等的公租房。按政策规定,乡镇新建的这批公租房的“发租”入住对象,只能是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但据调查,乡镇这批已建成或即将建成的公租房,在“发租”过程中存在诸多“乱租”现象——
    一是超范围向社会“发租”。二是借名“代租代占”。
    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新建公租房“乱租”乱象应亟待整改,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社会非公职人员“租占”的乡镇公租房应立即清退。二是乡镇基层单位报建公租房时应充分考虑实际需求量力而行。三是尽快研究出台全县统一的乡镇公租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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