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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社情民意2015年第6期:龙阳大道人行道无障碍设施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应当整改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13 18:22:43 【字体:

 县政协常委李秋生反映:龙阳大道“三改四化”后让人感觉宽敞、须畅、舒适,是县城区街道的样板。在改造过程中同步进行了无障碍设施改造,充分展示了文明进步和对残疾人等群体的关怀。据观察,龙阳大道人行道无障碍设施部分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设计不科学
   1、盲道直角弯多。如振兴路口(君领天下)路口经沅南水利会、国土局至南岳路口(乐满地),长300米左右,人行道上铺设了盲道,但此路段共有51处直角转弯,平均不到6米一处,让人转晕。
   2、障碍物多。同样在上述路段有7处电杆碰头, 3处地下井盖踢脚。尤其是在珍珠市场西南角惠普电脑门店前盲道要从架有变压器的两根电杆下穿过。
   3、盲道离门店太近。如沅南水利会前面盲道离门店太近,盲杖稍长就会碰到门店玻璃或商品。新华园前等处要贴着墙根走。
   4、盲道错位。如新华园门口南北盲道应相对,但错位近1米。
   5、行进盲道砖(条形)与提示盲道砖(点阵)混用,行进砖代替提示砖的有多处。
   6、人行道口语音提示混淆。人行道口新建的语音提示器(与红绿灯配套使用,方便盲人、色盲、色弱人员安全过街)在两个方向分别为红、绿灯时,语音提示混淆,不知哪个方向该停、前行。如与芙蓉路交叉口的4个安全岛均设立了语音提示器,分别向两个方向提供语音提示,但共用一处音源,当一个方向提示前行另一个方向提示停止时,语音提示不清,不知是该停还是该行。
   二、施工不规范
   在人行道的路口应当建设缘石坡道(坡道方便坐轮椅的下肢残疾人、老人出行,方便婴儿车、旅行拖箱、购物车等),坡道应无台阶、坡度应缓。但大部分坡道有台阶、有的坡度较陡。如环卫所、拘留所、农业路口、木兰南巷、新堤路口等和一些无名小巷处的坡道都有台阶,平均都有7公分,有的高达15公分,而轮椅前轮直径都只有10公分,坐着轮椅的需要人抬才能上去,婴儿车、拖箱轮子更小,上坡也要抬、提。坡度陡,有的近40度,需要人推。
   建议:
   无障碍设施是公共交通设施和市政建设的一部分,是社会发展的成果、是文明进步的标识之一,是我县创建文明县城的考核内容之一,应当科学设计、规范施工、方便出行、广泛受益。
   一、龙阳大道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应当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住建部令第1354号)整改。
   1、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国务院令第622号),无障碍设施建设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整改应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龙阳大道改造的甲方联系,由甲方责成设计方、施工方负责整改。
   2、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验收。
   二、为避免以后县城区人行道改造出现同样的问题,设计图应当征询相关专家、相关部门和社会的意见。无论是新建、改建、扩建,无论是哪个部门(如城投、市政等部门)负责建设,无障碍建设主管部门都应“五同”,即:同规划、同勘探、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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