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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社情民意2018年第5期:清明祭扫亟需安全环保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8 11:13:34 【字体:

县政协委员朱能毅、童梓反映:清明节距今己有2500多年的历史,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其主要的纪念仪式是扫墓和祭祖。近几年来,每逢清明节,除了燃放鞭炮、焚烧冥钱外,传统的纸质祭条也被泛滥成灾的塑料花、布花、绢花、锡箔纸花取代,由鞭炮引发火灾的惨痛事例几乎年年发生,2017年清明期间,我县发生森林火灾12起。同时,祭祀塑料制品难以降解,还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今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上述现象亟待引起环保、公安、林业和消防部门重视。

为此建议:

1.改变祭扫方式。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纸钱冥币和祭品、散放塑料类祭祀制品等行为;推行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等祭扫方式,确保环保低碳、安全清洁。对乡村确需采取传统方式焚烧纸钱、冥币等祭祀活动的,要提前介入,实施劝导,确保此类祭扫活动在空旷区进行,禁止引发火灾事故。

2.明确监管责任。清明时节,各乡镇(街道)应组织专门巡查队伍,明确森林、油库等监管重点,落实祭扫巡查监控责任;对已明文禁止燃放鞭炮、焚烧冥钱等祭扫行为的地方,应组织力量加强管理,确保令行禁止;对群众祭扫的重点地带、重点道路,也要组织力量加强巡查。

3.依法依规处治。对违规生产、销售“三无”类塑料祭祀用品的生产经营业主,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于执迷不悟、在禁止区域焚烧纸钱造成污染的,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处罚责任人;对妨碍文明祭扫工作和公务执行的人员,依法给予治安拘留。

4.倡导文明追思。提倡“集体追思会”“家庭追思会”“网上祭奠”和“鲜花祭奠”等形式,缅怀逝去的亲友;同时鼓励乡镇(街道)志愿者,参与到宣传文明祭奠活动中,减少不文明祭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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