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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提案引出的三次协商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05 21:29:54 【字体:

我从2002年12月至今,相继当选第四届常德市政协委员、第六、七届汉寿县政协委员,总觉得肩负了一份为民履职的神圣职责。

2005年,我走访调查了汉寿等地100多名机动车驾驶员,了解到常德市18万机动车驾驶员,每年都要集中在市区白鹤山年检中心进行身体检查,这样每个工作日要体检的驾驶员近800人。如此拥挤的人流和巨大的日工作量,导致大批中介人员“***”年检的现象,***收费高达300元一人次。由于能用钱请中介人员***,又导致60%的驾驶员未到年检中心体检,没有达到真正年检的目的。如此耗时费资,使机动车驾驶员普遍存在不满情绪。

在征求驾驶员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后,2006年1月,在常德市政协四届四次全会期间,我递交了《关于要求全市机动车驾驶员身体年检权下放到区县的建议》的提案。

4月中旬,常德市公安局法制办、市交警支队及白鹤山体检中心等3位同志,带上对我们提案的答复,来到汉寿与我协商。“答复”虽表示“将逐步在边远县增设体能检测点”,但基本否定了我提案中的建议。我不满意答复,第一次协商对话没达成共识。到了5月份,以上3位同志和市政协提案委丁主任,又来到汉寿和我第二次协商对话。但他们仍然不将年检权下放到区县。我认为:为民履职,就得讲求实效,实质性问题不解决,我就不能在“答复”上签字。因此,第二次协商也未成功。时任市政府副市长的李爱国了解情况后,批复说:“一定要对政协委员的提案给予满意答复!”并指派市政府一名秘书长,于7月下旬带领市政协提案委、市公安局法制办、市交警支队等职能部门的7名负责人,带上对我提案的“重新答复”来到汉寿,同我第三次协商对话。此次“重新答复”的内容没有笼而统之的套话和官腔,而是针对我提案中的建议,每条都作出相应答复和详细解释,言辞诚切,情理兼备,操作性也较强。结果虽未完全达到我提案的预期目的,但考虑到全市当时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等客观因素,我也就认可了,并签了字。他们8人回市后向市政府作了汇报。市政府研究后,作出决定:从当年10月1日起,将全市9个区县的机动车驾驶员年检权下放到各区县交警大队,由当地县级医院办理体能检测。这一决定让我又惊又喜――历时6个多月的提案,终于得到了满意答复!从此,我市机动车驾驶员每人每年只需交纳100元年检费,体检全程仅在20分钟内即可完成,保证了人人都能体检到位;同时,改变了过去铁板一块的定时体检办法,做到了随到随检随办,还使年检的日期更为弹性,增强了人性化服务。

我这份提案的落实,让全市18万机动车驾驶员每年节省1800万元年检费,也由于书写了常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改革的重要一笔,成为推进民主进程、建设和谐常德的鲜活例证,2006年底,该提案获得市政协“优秀提案将”,我也被评为“市政协优秀委员”。

(口述:胡开正 整理:朱能毅 本文原载于《湘声报》2008年10月24日(1670期)A3版)

(胡开正系常德市第四届政协委员,汉寿县第六、七届政协委员;朱能毅系汉寿县第四-七届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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