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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桂副主席到县民政局督办重点提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12 20:02:39 【字体:

会议现场

    9月12日上午,县政协副主席李明桂带领文史委、提案委相关负责人,提案人,委员和特邀代表到县民政局督办县政协八届二次全会第111号《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村(居)民自治》重点提案。县政府副县长罗永锋出席督办会,县政府办相关负责人参加督办会。会议由县政协提案委主任徐隆祥主持。


县政府副县长罗永锋出席会议并讲话

县政协副主席李明桂出席会议并讲话
县政府办副主任李轶蓉参加会议并讲话
县政协提案委主任徐隆祥主持会议
    会上, 县民政局局长刘运华就民政保障工作和县政协第111号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汇报。

县民政局局长刘运华在会上汇报
    提案人周桂保对主办单位县民政局、会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县经管局等单位高度重视提案办理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并就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建议。

提案人周桂保发言
    委员代表岩汪湖镇政协联络处主任刘朝阳,特邀代表龙阳镇民政干部汤世顺、大南湖乡金盆岭村村主任王财广对县民政局强化弱势群体保障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强化基层组织职责、健全村支部书记培养选拔机制、加大村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等方面提出建议。

委员代表刘朝阳发言
    县政府办副主任李轶蓉对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成立专门机构,“一把手”挂帅,专人负责,规范办理流程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提案建议及时转化提出要求。

特邀代表发言
    县政府副县长罗永峰讲话指出,八届县政协对重点提案办理采取主席会议成员督办的这种方式非常好,为提案的办理搭建了协商沟通的平台。基层组织建设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而这个基础的前提在于选好人,关键在于用好人。要通过上下结合,扩大民主,选出有党性、有本领、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村级班子和领头人。要不断完善对基层组织监督管理,根据实际建立起基层组织负责人的退出机制和后备干部培养选拔机制,这样才能真正增强基层组织的活力。他要求,县民政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将委员提案建议及时进行消化采纳,为明年全县基层组织换届工作作好政策指导,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基础,推进村民自治进程。
    县政协副主席李明桂讲话指出,县政协委员通过认真调查研究,提交的提案很具前瞻性,为县委、县政府加快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村民自治提供了决策参考。县民政局等主会办单位组建办理工作班子,加强调查了解,强化协商沟通,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推进提案办理,这体现了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委员和承办单位因为提案形成了互动。在委员运用提案参政议程过程上,提案质量是首位,这就要求委员撰写过程事要坚持调查研究,让提案更具科学性与针对性,这样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参谋作用就越大。同时,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过程既是履行工作职责,也是对部门工作的一次促进与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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