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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预算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来源: 作者: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6-04-12 14:00:39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13号)等有关规定,切实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根据财政部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对2016预算情况进行公示,现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局基本情况

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前身是县计划局与物价局,2012年通过机构改革合并成为一个单位。目前,全局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25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83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43人,离退休干部41人(含5个提前退休)。全局有内设机构9个,局直属事业单位5个(重点办、服务业发展办、以工代赈办、价调办、价格认证中心),归口管理单位1个(价格监督检查局),其中有重点办、服务业发展办、价格监督检查局3个副科级单位。本单位主要工作就是抓项目、争投资、当参谋、管价费、促改革、编规划。

二、2016年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㈠收入预算

2016年度收入预算为525.74万元,由公共财政拨款475.75万元和政府性基金拨款50万元组成。

1、一般预算拨款。根据20158月份工资表计算,实有人数为51人。8月工资额为6.43万元,全年工资总额为77.16万元。一般预算拨款中的人员经费预算为197.5万元,其中津贴补贴预算为120.34万元。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4%计算,基本养老保险费为18.52万元(77.16万元×24%),医疗保险13.83万元(77.16 +120.34)万元×7%)。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99万元,其中:离退休人员津补贴79.1万元,抚恤金2.19万元,住房公积金23.7万元。专项经费拨款预算为116万元,所以组成了2016年经费拨款475.75万元。

2、政府性基金拨款。以上年实际数为基数,预算2016年代征价格调节基金按一定比率返回的手续费50万元。

㈡支出的预算

1、人员支出预算,人员支出预算数为197.5万元,8月底工资发放中心提供全局人员工资总额为6.43万元,全年工资总额为77.16万元,津补贴8月底总额为10.02万元,全年总额为120.34万元。

2、社会保障费32.35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77.16万元×24%=18.52万元;医保(77.16+120.34)万元×7%=13.83万元。

3、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按预算定额,一般性公用经费全年仅为10.2万元(51人×2000元)。为了维持正常工作运转,还需公用经费64.7万元。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99万元,⑴离退休人员津补贴79.1万元;⑵我局有抚恤对象6人,全年抚恤金2.19万元;⑶住房公积金补助按工资和津补贴总额12%计算为23.7万元。

5、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资金预算为116万元。

6、三公经费本年预算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本年公务接待费增加的原因为2016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中各类迎检、接待任务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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