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决算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13号)等有关规定,切实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根据财政部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对2015年决算进行公示,现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局基本情况
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前身是县计划局与物价局,2012年通过机构改革合并成为一个单位。目前,全局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25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83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43人,离退休干部41人(含5个提前退休)。全局有内设机构9个,局直属事业单位5个(重点办、服务业发展办、以工代赈办、价调办、价格认证中心),归口管理单位1个(价格监督检查局),其中有重点办、服务业发展办、价格监督检查局3个副科级单位。本单位主要工作就是抓项目、争投资、当参谋、管价费、促改革、编规划。
二、2015年决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情况说明
2015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 个,比上年增减 0 个。
(二)与财政部门对账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819.09万元,财政部门拨款对账单 819.09 万元,差额 0 万元。
(三)收支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额为819.09万元,由公共财政拨款组成。
2015年发生支出共计819.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7.59万元(基本工资90.3万元,津补贴119.07万元,奖金19.6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4万元,伙食补助8.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7.25万元(办公费36.17万元,印刷费31.18万元,咨询费100万元,水电费9.37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34.72万元,维修费27.9万元,会议费33.75万元,培训费17.82万元,公务接待费4.15万元,工会经费5.6万元,福利费12.03万元,交通费43.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和补助支出为204.25万元(退休费148.11万元,抚恤金2.71万元,住房公积金53.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