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政协关于2015年政协工作经费的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湘财绩函〔2015〕12号)文件精神和我县2015年财政预算绩效监督检查方案,我单位派出检查组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对2015年预算的政协工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我会2015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简介
政协属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行政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内设办公室、提案委、文史委、法群委和经科委。共有编制人数24人,实有人数31人,退休干部31人,固定资产139.37万元。
2.主要职责
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事、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管理规定,政协工作经费严格按县核定的人平2.5万元
经费标准。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政协工作经费77.5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本年支出政协工作专项资金77.5万元。
本年专项资金收支平衡。
3.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应支付政协工作经费77.5万元。实际支付政协工作经费77.5万元。我单位对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制度管理、拨付管理、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四、项目组织情况
我单位在专项资金管理上明确职责、加强预算管理、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五、项目管理情况
我单位明确项目实施范围、严格项目计划管理、规范了拨款程序、制订了项目标准、加强了项目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