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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政协关于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22 12:38:46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湘财绩函〔2015〕12号)文件精神和我县2018年财政预算绩效监督检查方案,我单位派出检查组对2018年整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我单位对2018年整体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政协属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行政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经费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内设办公室、提案委、文史委、法群委和经科委。共有编制人数24人,实有人数26人,退休干部39人,固定资产110.16万元。

(二)单位主要职责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事、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整体支出情况

县政协机关严肃财经纪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均遵循《会计法》和相关财政法规,对机关财务收支实行集体领导。“一支笔”审批、重大财务收支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实行民主理财,厉行节约,发对铺张浪费,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公开财务收支情况,机关财务支出与公用经费两类控制。

(二)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2740939.3元,其中:基本工资1182344元,津补贴1036796.06元,奖金110936元,伙食补助费108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83,678.6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163.2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000元,住房公积金199282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19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908947.37元,其中;办公费147936.77元,印刷费475193元,电费13710元,邮电费17600元,物业管理费46608元,差旅费271486.18元,维修费110700元,会议费469862元,培训费252828元,公务接待费210000元,劳务费53202.8元,工会经费15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4630元,其他交通费29731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2876.62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00元,其中:体恤金5100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总支出21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217014元,公务接待比2015年没有增减,公务接待265次,公务接待2315人。

公务接待制定了严格的制度,一是接待工作人员要注意形象,不得有任何不良表现。二是机关安排的陪同人员必须搞好全职服务,不得委托他人。三是严禁利用工作方便谋取私利,不得个人拿回扣。

对会议经费的报销,我们从会议的类型,会议的接待标准、组织实施程序、经费支出渠道都作了规定。

单位没有车辆。

三、部门绩效总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通过预算执行,1、保障政协机关在职人员29人、离退休人员35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

      2、保障政协全会、常委会及各类会议会务顺利圆满召开;

      3、保障政协常委会工作正常开展;

      4、保障政协委员调研,界别委员活动各种协商、视察活动开展,确保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能。

(二)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政协参政议政能力,顺利推进促进汉寿县政协各项工作更好更快发展。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通过项目的实施,全力加强公益事业建设。体现政策导向,长期保障工作平稳进行。通过项目的实施,力争汉寿县政协政协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达到较好水平。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18年,县政协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政治协商与县委、县政府工作衔接更加紧密。通过县委、县政府领导意见研究制定并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印发了县政协2018年度协商工作计划重点安排。

(二)民主监督在改进中不断加强,县委办公室印发了《县政协协商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实施办法》县政协召开专门会议衔接安排,各专门委员会牵头具体跟进落实。

(三)多途径组织参政议政。政协参加单位和委员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就一小列群众反映强烈地问题,利用社情民意专报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四)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县政协领导承担了联系项目、企业、小康帮建乡镇、扶贫点村、社区党建等工作。

(五)坚持了解强化自身建设。认真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点组织学习了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努力加强政治观念和政策把握能力,加强了因政协各参加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强化了委员履职的管理与服务,充分发挥界别作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工作安排原因,存在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项目资金使用“前松后紧”现象;二是受评价指标所限,部分项目效果无法量化,评价结果参差不齐。

七、工作建议

 加大对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参评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提升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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