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2020年县政协部门预算

来源:中国汉寿 发布时间:2020-06-16 15:40:45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 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 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2020年县政协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负责县政协全体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立案的组织实施。

   (2)负责协调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县政协委员会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能。

    (3)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主要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县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反映社情民意。

    (4)负责县政协委员的视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讨等日常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服务工作;受市政协委托,组织驻汉市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活动。

   (5)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地方政协的共同性问题及其解决办法,供领导参考。

   (6)联系和知道全县各政协工作组、联络组的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县直有关单位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7)负责县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县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权限内的人事任免及县政协委员、常委的考察和管理工作。

(9)负责接待来汉韩文的海内外友好人士,加强对外联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政协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根据编办核定,我单位设有六委一办和一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分别为:学习联络委、提案委、经科委、农业农村委、文教委、社法委、办公室和政协云服务中心,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收支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也包括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为完成特定工作目标而设立的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96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2.14万元。2020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129.86万元,主要是2019年政协新调入人员和工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962.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2.14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129.8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29.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29.8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2.1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684.14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0.5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7.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9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78万元,是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主要用于围绕参政议政、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发生的费用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我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7.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方面,上年预算约有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21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3)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没有增减。

3、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没有公车。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0年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财政预算拨款962.14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2、“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2007061545250559.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