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刘耀安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政协汉寿县委员会
关于免去刘耀安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汉协发〔2013〕10号
关于免去刘耀安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汉协发〔2013〕10号
机关各委办室,各乡镇联络处、界别活动组:
接中共汉寿县委2013年8月30日汉委干〔2013〕46号、2013年9月4日汉委干〔2013〕49号文件通知,经政协汉寿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协商决定:
免去刘耀安同志的政协汉寿县委员会龙阳镇联络处主任、政协汉寿县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何孟东同志的政协汉寿县委员会毛家滩乡联络处主任、政协汉寿县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汉寿县委员会
2013年12月28 日
2013年12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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