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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八届三次常委会议协商社区管理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28 21:46:03 【字体:

 2013年5月28日上午,政协汉寿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在县政协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三次会议。县政协主席解以刚,副主席刘杰、黄启顺、李明桂及秘书长徐小和出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永锋应邀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会议首先围绕社区管理工作进行了协商。县民政局、龙阳镇负责人分别汇报了社区建设工作情况,龙阳镇城北社区居委会书记作为社区代表介绍了社区的基本情况与社区工作存在的问题,县政协专题调研组汇报了我县社区管理工作调研情况。部分政协常委围绕创新做好我县社区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

县政协主席解以刚

    解以刚指出,社区是城市的基础,做好社区建设管理工作是推进实施“城镇兴县、幸福汉寿”战略的关键。要加强我县社区管理工作,一是社区要准确把握其作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定位。社区工作者要政治清醒、思想健康、行为规矩,社区居委会要避免管理行政化、平台衙门化、工作利益化;社区工作者要立足现实、创新方法、自加压力、谋求改变,在遇到工作困难和问题时,不要怨天尤人,而要责已思过;社区工作者要自觉、自醒、自立,在社区居民会议的领导、支持下,谋求社区发展。二是党委、政府要理顺社区工作关系,搭建有利于社区健康发展的工作平台。要研究出台加强社区工作的规范性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社区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保障、工作准入、部门共建,特别是要明确党委政府对社区的指导关系,明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责任,加大其工作压力。三是充分运用政协协商成果,着力解决社区管理面临的紧迫问题。县政府要按照上级关于社区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努力让社区工作经费逐步保障到位,社区工作者按职数标准管理到位,让“共建共管”、“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机制落到实处,加速推进服务平台建设,理顺社区工作者的社会保障。加快研究我县城市规划区内“村改居”问题,从而推进我县新城区的建设发展。应建立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每年至少研究一次社区工作的机制,推进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协调、健康发展。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罗永锋

    罗永锋表示,县政协常委会议专题协商社区工作是对基层社区工作的重视,是对政府工作的帮助与支持。他将认真整理政协常委会协商意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着力解决目前社区管理工作存在的基本保障不足、管理模式不顺的问题。县政府会尽最大努力做好社区管理工作。

 
县政协副主席刘杰主持会议

    会议还投票初步确定了2013年政协民主评议单位,通报了今年以来社情民意上报采用情况。

县政协副主席黄启顺

县政协副主席李明桂
 
县政协秘书长徐小和

    会议最后研究了人事事项,协商决定:易孝池同志任法群委副主任,免去其农业活动组组长职务;李明德同志任政协汉寿县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农业活动组组长;王先明同志任县政协百禄桥镇联络处主任,免去其县政协洋淘湖镇联络处主任职务;曾伯云同志任政协汉寿县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县政协洋淘湖镇联络处主任;免去邓立群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杨远学县政协法群委副主任、政协汉寿县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王可畏县政协百禄桥镇联络处主任、政协汉寿县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孙汉生辞去政协汉寿县第八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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