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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决定对两个单位进行民主评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27 08:15:45 【字体:

 

2013年5月27日上午,县政协主席解以刚主持召开主席办公会议,县政协副主席刘杰、黄启顺、李明桂、余淑娴, 秘书长徐小和及各委室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县政协八届二次全会上全体委员对2013年民主评议单位推选结果统计情况,决定于本月28日召开县政协八届三次常委会议,由全体政协常委从经济监督管理部门、经济工作管理部门中全会推选票数在10票以上的8个单位中,投票推选产生两个民主评议单位。

        解以刚指出,民主评议是八届县政协对往届政协工作的延续,是对政府工作有帮助,对政协提升地位、树立形象有帮助的重要履职形式。民主评议单位经常委会议投票产生后,要形成书面意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做好与被评议单位的沟通对接。做好民主评议工作的关键是要按县委文件的要求把评议方案做细致,确保程序到位;要精心组织,集中机关的精干力量,注重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从委员中选择有思想、善于表达、政治成熟的同志参与评议工作。
        会议还协商了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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