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政协会议>其它会议>详细内容

县政协召开民主监督工作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20 18:24:34 【字体:
会议现场

    为充分履行好政协民主监督职能,规范民主监督工作,元月20日上午,县政协召开民主监督工作会议。县政协副主席黄启顺出席会议,县委办、县政府办及聘请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的16家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政协秘书长徐小和主持。

    会上,县政协经科委副主任唐平恒宣读了《中共汉寿县委转发<政协汉寿县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汉发〔2015〕1号)、《中共汉寿县委办公室、汉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寿县政协民主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汉办〔2014〕18号)文件。

县政协副主席黄启顺出席会议并讲话

    聘请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的单位负责人就如何开展民主监督工作进行了交流,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县政协秘书长徐小和主持会议

    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同志就如何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协民主监督的两个文件,开展和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进行了强调。


县政协经科委副主任唐平恒宣读相关文件

    黄启顺副主席指出,参会单位对政协工作认识很高,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评价较好,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表示感谢;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今后要进一步加强,不能走形式,选派民主监督员要准,监督员的作用要充分发挥。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各单位聘请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两个文件执行;二是县政协根据各单位工作需要委派监督员,受派单位属于党委系统的,由县委办、县政协办行文确定,属于政府系统的,由县政府办、县政协办行文确定,县政协将根据工作情况向相关单位委派民主监督小组;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和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员和民主监督小组的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