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听庭评庭
5月24日上午,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高某、彭某涉嫌抢劫罪一案,旁听席内,一些特殊的听众列席旁听并不时的认真做记录,他们便是应邀前来旁听的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
2017年1月,被告人彭某、高某和同案人林某(在逃)来到汉寿县龙阳镇振兴路某商铺,抢走现金299元以及两店员身上手机、首饰等物,后二人在益阳一网吧被警方抓获。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彭某、高某犯抢劫罪,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
评庭现场
县政协委员、县委办副主任黄杰参加庭审
在近三个小时紧张有序的庭审过程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一直注视着法庭上发言的各方,紧跟法官思路,带着问题对案情加深理解及思考。
庭审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来到六楼会议室,由分管刑庭的党组成员张茂兴主持召开了庭审评议交流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认为此次活动让他们更直观的看到了庭审过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就县法院庭审和法院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建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纷纷表示:“参加旁听不仅拓宽了我们的监督渠道,而且增加了我们替百姓监督司法公正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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